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賠償

員工上下班工傷哪些不屬於工傷?

員工上下班工傷哪些不屬於工傷?

一、員工上下班工傷哪些不屬於工傷?

員工上下班發生的並不是交通事故,自己摔倒不屬於工傷。因為員工只有在加班和上班時間受傷、死亡才有賠償。員工是在正常上班時間發病亦或是在加班時間發病,所能享受的待遇並不盡相同。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工作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況是同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通常情況下,我們看員工受傷或發病是否屬於工傷,應看其是否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而受到傷害,即工傷的認定應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關於認定工傷的三個要件。因此可以認定為工傷。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對於工傷可能並不是特別瞭解,按照我們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當中對於工傷的具體情形已經做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而且不是因為本人原因所導致的交通事故發生的話,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除此之外上下班途中發生的傷害都不能夠認定成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