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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下班摔傷算不算工傷?

一、員工上下班摔傷算不算工傷?

員工上下班摔傷算不算工傷?

員工上下班摔傷不一定會算作是工傷,如果只是出於自己的原因摔傷就不能算工傷,但是如果是在正常回家的路線上遭遇了自己無法預料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的傷害,就可以算作是工傷,比如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可以認定工傷,但要責任認定書。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算不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同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備以下兩個條件,那麼,上班時間應該算作工傷。兩個條件分別為:“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是指:1、職工突發與工作無關的及並導致死亡。如果是與工作有關的疾病而導致死亡,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工傷。2、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與工作無關並沒有導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綜上所述,對於員工等勞動者的保護已經不只是侷限於是固定的單位場所和時間了,為了將其權益合理的延伸出去,法律也已經將除了工作以外的合理時間和路線納入到工傷認定的考慮範圍之內,也就是説員工在去上班或者回家的時候受傷也可能是工傷而得到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