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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摔傷屬於工傷嗎?

一、上下班途中摔傷屬於工傷嗎?

上下班途中摔傷屬於工傷嗎?

上下班途中摔傷一般是不算工傷的,勞動者摔傷是因為自己沒有注意相關環境導致,同時也沒有處於一種交通環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認定其構成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公司怎麼賠償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相關工傷權益的保障問題應是首先最關心的問題,在此律師告知廣大工傷職工,如果因工負傷,並被認定為工傷,工傷職工依據用人單位是否繳納了工傷保險,可以獲取如下賠償:

1、如用人單位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則需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構成傷殘的話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及職工離職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項目。

2、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則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基金應支付給工傷職工的所有賠償項目,即工傷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扶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傷殘津貼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最後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即便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費,但用人單位未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給勞動者申報工傷認定,那麼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仍應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