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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工傷鑑定會做假嗎,員工對鑑定結果不服怎麼辦?

人社局工傷鑑定會做假嗎,員工對鑑定結果不服怎麼辦?

職工在單位不幸受傷,要儘快的申請工傷鑑定,明確傷殘等級。對於職工而言,越早拿到工傷鑑定書,越可以早點拿到賠償款。一般來説,當地的人社局負責進行工傷鑑定。有時候,職工會對拿到的鑑定書表示懷疑,那麼,人社局工傷鑑定會做假嗎?下面我們來聽聽小編是怎麼看的。

一、人社局工傷鑑定會做假嗎?

是不能造假的。在傷殘鑑定時是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要求三到五名專家共同鑑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衞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衞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衞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醫療衞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掌握勞動能力鑑定的相關知識

3、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衞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二、職工對工傷鑑定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1、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2、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三、如何申請工傷鑑定?

1、申報

(1)單位申請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並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內填表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2)職工或直系親屬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職工或直系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受理

如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轄權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3、調查

對職工或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發出《工傷認定協查通知書》,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

如有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據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或證據線索,參保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或數據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4、認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工傷認定結論書》。工傷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用人單位和職工或其直親屬,並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通過這篇文章,大家應該知道了人社局工傷鑑定會做假嗎。目前來看,這個不太可能。因為人社局開展工傷鑑定,組織三名以上專家開展,經過嚴格的鑑定程序後,才出具工傷鑑定書。如果職工對拿到手的工傷鑑定結果不服,可以向上級人設部門申請重新鑑定,工傷鑑定以省級機關鑑定結果為最終鑑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