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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

一、連雲港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

連雲港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

連雲港高温津貼的標準仍然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按上述標準支付的高温津貼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並按照規定税前扣除。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注意事項:

1、防暑降温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2、高温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

3、根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範疇,也就是説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先去認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二、企業不發高温補貼員工可依法維權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温補貼而減發給職工的工資。

2、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3、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省政府授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研究確定或調整。

總之,連雲港政府規定的高温補貼標準還是比較明確的,但是,很多時候政府下發的文件如果缺乏監督,再加上當事人自己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的話,這些規定就很有可能成為一紙空談,所以,我們也希望高温補貼能夠引起社會各界的共同關注。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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