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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

夏季的熱浪現在已經漸漸褪去,隨着已經接近尾聲,夏季的高温補貼費的標準,現在已經成為了全國各地網友熱烈討論的一個話題。根據綜合數據的調查顯示來看,我國各地的高温補貼其實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化的。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貴陽市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

貴陽市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

一、貴陽市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

2017年貴陽高温補貼標準是8元/天或168元/月 6-9月

高温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二、高温補貼主要問題

高温補貼針對高温作業人羣

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早年均已出台類似規定,但這些規定在具體的實施層面上,還相當缺乏權威性、可操作性。

一是這些規定往往由一個地方的某個部門出台,缺乏權威,勞動保護主體部門不明確,在監督、行政執法、糾紛處理等問題的處理上,容易在各部門的“怠慢”中擱淺;

二是規定本身在一些關鍵問題上模稜兩可,難以有效實施,例如何為高温作業?休息時工資、津貼如何?等等;

三是關懷的力度不夠,顯得不足為道,例如陝西一日給工人補償1.2元,恐怕還不夠買一瓶農夫山泉的。 多數企業至今落實不到位,八成人難足額拿到高温津貼。持續的酷暑高温下,高温津貼卻得不到落實,向有關部門投訴,卻因為工作難找不敢惹惱單位而放棄維權。“高温補貼執行難因缺乏法律約束,企業多掏錢無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勞保廳相關工作人員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高温津貼執行不到位或不執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國許多城市針對高温天氣也曾發佈過緊急“通知”或“規定”,但是“通知”、“規定”畢竟不能替代法律,執行起來並不盡如人意。

貴陽市的高温補貼費用是每個人每個月可以領取到168元,發放的時間和大多數省市都一樣,是6月份的9月份。高温補貼費用,這是一筆國家強制要求用人單位向普通勞動者發放,費用,只要説達到了33℃以上,企業就沒有理由不給發放高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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