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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

根據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鄭州高温天氣,即超過35℃的天氣截止到統計日8月19日已達到38天之多,而且17年的高温天氣最早出現時間為5月17日,在這樣的情況下,“高温補貼”又成了人們關注的堆箱,那麼鄭州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呢?下面是關於河南省高温補貼方面的資料,鄭州標準可參考瞭解。

鄭州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

根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高温津貼標準應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份明確了高温津貼的發放標準,且因地區及南北氣候差異各不相同。其中,多數地區發放時間定為6月至9月,但也有少部分地區存在不同,如廣東省為6月至10月,福建省和重慶市為5月至9月,海南省最長為4月至10月。

至於發放金額,各省的高温津貼基本每個月都超過200元,拆分成天的話,則每人每個工作日8至20元不等。此外,浙江省和江西省還將高温津貼發放人羣進行了細分,如江西省的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月240元,非高温作業人員每月160元,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每月120元。

然而,一些地區的高温津貼標準也存在多年未變動的情況。如安徽省高温津貼標準7年未變,每人每個工作日不低於10元。

河南省高温津貼仍按照2008年制定的標準執行,每人每個工作日10元。發放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8月,共計3個月。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高温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河南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及相關提醒

1、降温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温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温飲料充當高温補貼。高温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提供防暑降温飲料替代。

2、不發高温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3、勞動者因高温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其它高温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以上是關於河南高温補貼方面的一些資料,鄭州作為河南的省會城市,數據可參考河南省標準進行,關於鄭州高温補貼標準的問題通過以上資料可以有一定的瞭解,同時大家也應關注,高温補貼的重要注意事項,高温降暑飲料不屬於高温補貼,請大家務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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