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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温補貼哪個部門監管

一、夏季高温補貼哪個部門監管?

夏季高温補貼哪個部門監管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以及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衞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對《防暑降温措施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2、第二十條 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温作業、高温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3、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二、在我國工地施工員有高温補貼嗎?

在我國工地施工員有高温補貼。

(一)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二)要嚴格控制高温期間工地施工作業時間,必須輪換作業、適當增加工人在高温工作環境下的休息時間,要減輕工人的勞動強度、減少高温時段室外作業。要合理安排夏季高温天的施工作業時間。

1、日最高氣温達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施工單位全天安排建築工人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積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建築工人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加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建築工人高温中暑事件的發生。

工地也必須為建築工人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當室外温度超過35℃,如果工人必須還在室外露天作業,或者室內作業空間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工地應當向建築工人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而且工地還要向建築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要加強對建築工人的教育培訓,普及高温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衞生知識。施工現場應向建築工人提供清涼飲料、潔淨用水、必需的藥品以及休息場所。

建委以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也會加強對施工單位落實各項防暑降温工作措施的監督檢查,重點對施工作業時間以及防火責任落實、高温津貼發放等情況進行檢查。市建委將對各地建設工地高温作業場所防暑降温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不發高温補貼這也是屬於勞動關係當中一種很常見的勞動糾紛了,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就有管轄的權力。勞動監察大隊接到舉報和投訴以後如果不作為的話,這樣問題就嚴重了,但是這種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的態度,在我國的二三線城市,特別是一些小縣城其實是比較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