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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温補貼發放標準2021年是怎麼規定的?

雖然如今許多人在夏季都可以享受到空調的清涼,但對於在室外工作的人們來説,夏季工作十分辛苦,對身體健康也帶來了很大的威脅。國家為了保障這些勞動者的基本權益,規定了單位應在夏季為勞動者發放高温補貼。那天津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怎麼規定的?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作一個簡單瞭解吧。

天津高温補貼發放標準2021年是怎麼規定的?

一、天津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2017年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29元,按月發放。

1、計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1.75天×12%;

2、發放標準:5265÷21.75天×12%=29元。

二、怎樣才能享受高温津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廣西實際情況,兩種情況可享受高温津貼。一是高温,即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濕,因廣西氣候特點,高温季節常有高濕現象伴隨,且持續時間長,因此,同樣適用於享受高温津貼。

三、高温補貼有哪些注意事項

1、高温下工作應發放高温津貼,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温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籤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温津貼。高温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每年6-10月都要發放。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屬於剋扣拖欠工資,勞動者可及時向各區縣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申請進行勞動爭議仲裁。

2、高温津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温津貼,但卻將高温津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高温津貼用工單位必須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額外支付。

3、任何用人單位不僅要按規定發放津貼,嚴禁企業把每月的高温津貼標準除以當月天數,再乘以勞動者當月工作天數來發放。防暑降温費可以是現金支付,也可以是發放物品的形式,而高温津貼只能是現金支付,不能以物品替代。

4、高温津貼不是福利,與“防暑降温費”等概念的福利性質不同,高温津貼屬於工資性質,支付了高温津貼,企業還需支付職工防暑降温費,還需要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

高温補貼在我國各省的發放標準都是不同的,發放時間上也會有一定的區別。近年來隨着勞動者對自身權益的重視,高温補貼的發放問題也越來越受到重視,用人單位如果違反法律不發放高温補貼,勞動者是可以投訴至勞動保障部門的。

標籤:天津 補貼 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