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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高温補貼嗎,可以舉報嗎?

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如果企業不法高温補貼的話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判斷是否可以領取高温補貼是有相關的標準的,如果高温的天氣之下勞動者還在工作對身體是有傷害的,關於不給高温補貼嗎,可以舉報嗎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規定和相關的知識。

不給高温補貼嗎,可以舉報嗎?

一、不給高温補貼嗎,可以舉報嗎?

誰可以領取高温補貼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單位不發高温補貼怎麼辦

高温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温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職工服務熱線12351。

高温還有哪些福利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温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温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單位不發高温補貼的,可以當地人社局、勞動監察局和工會組織投訴,單位發放的高温補貼須為現金,其他的一些清涼飲料、毛巾等降温的物品並不能代替高温補貼,勞動者在領取高温補貼的時候切莫被忽悠。

綜上所述,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單位發放高温的補貼是有強制性規定的,如果單位不發放的話是可以到當地的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和舉報的,在高温的環境之下工作,勞動者是很容易中暑和生病的,有了高温補貼對於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才有相應的保障,勞動者可以多瞭解相關的規定。

標籤:補貼 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