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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有高温費嗎,高温補貼如何發放?

在簽署勞動合同時,細心的朋友會觀察都在具體條款中會對高温補貼的發放條件加以説明,且用人單位不得以格式條款的形式加以限制。對於部分勞動者來説,在酷暑季節也必須在露天高温環境下工作,此時若不能停工,那麼勞動者是可以得到高温補貼費的,那麼這些人羣裏是否包含銷售者呢,即銷售有高温費嗎?

銷售有高温費嗎,高温補貼如何發放?

一、享有高温補貼的人羣有哪些

1、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温作業),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2、用人單位安排高温作業勞動者當月臨時從事非高温作業的時間不超過4個工作日的,用人單位應當足額發放當月的高温津貼;5個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從事高温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温津貼。

3、從事高温作業的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温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温津貼。

二、如何發放高温補貼

勞動保障部門提醒,高温下工作應發放高温補貼。高温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

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温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籤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温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温補貼,但卻將高温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根據國家人社部門所下發的高温補貼通知裏可以瞭解到,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不可一概而論,銷售的種類有很多種,包括超市裏的售貨員、商場裏的導購,這些都屬於銷售者,但是其是沒有高温補貼的。但在街上拉顧客,例如迎賓、或者是企業裏跑銷售的,都是可以得到高温費的。

標籤:發放 銷售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