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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高温補貼是什麼?

每當進入夏季的時候,高温天氣就成為了户外工作者最困擾的難題了。高温天氣對於人體也會有很大的損害,還有可能發生中暑的情況。為此我國有專門的高温補貼。但是每個地方的高温補貼是不一樣的。所以,吉林省高温補貼是什麼?

2021年吉林省高温補貼是什麼?

2018年吉林省高温補貼是什麼

1、高温補貼發放具體時間還不確定。

2、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日不低於10元。

3、高温補貼發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温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温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温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温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温飲料充當高温補貼。高温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

6、不發高温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勞動者因高温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吉林省高温補貼大致就是這些內容了。由於我國夏季每個地方受緯度因素的影響,高温的傷害是有區別的,而吉林位於我國的北方,在夏季受到高温天氣的危害幅度會比較小,所以,相比較於廣州海南等地,高温補貼也會相對較少。但是,仍舊是有補貼的。

標籤:吉林省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