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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省高温補貼標準是什麼?

一、湖北省高温補貼標準是什麼?

2021湖北省高温補貼標準是什麼?

根據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安監局、省衞生廳、省總工會、省國税局、地税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高温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39號)規定,高温津貼標準為12元/天,執行時間為6、7、8、9四個月。2017年湖北省高温補貼標準尚未作出調整規定,因此參照該標準執行。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温津貼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二、如何防禦夏季高温熱浪

1、應儘量避免午後高温時段的户外活動,老、弱、病、幼人羣尤要防暑降温,並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2、有關部門注意防範因用電量過高,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備負載大而引發火災;

3、户外或者高温條件下的作業人員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注意作息時間,保證睡眠,必要時準備一些常用防暑降温藥品;

5、媒體加強防暑降温保健知識的宣傳,相關部門、單位落實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6、室外工作者應避開炎熱時段。凡45歲以上或身體狀況不良人員,不應參與在高温烈日下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的工作;

7、控制高温期間加班加點,保證職工有充分的休息時間。

三、高温天氣作業有哪些具體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落實以下高温作業勞動保護措施:在高温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温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温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

1.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如果用人單位在高温下工作,不僅會給自身帶來不適感,嚴重者同時也會給生命安全帶來不適,所以在勞動法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要支付勞動者一定的高温補貼,高温補貼的具體金額會根據當地的政策來決定,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高温補貼可以向勞動仲裁提出訴訟。

標籤:補貼 湖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