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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使用國有土地使用證抵押貸款

在我們進行辦理抵押貸款的時候,一般是需要有一定的抵押物的,但是必須是法律或者銀行規定的可以用於抵押的物品,才可以進行抵押貸款。那麼,我們是否可以使用國有土地使用證抵押貸款呢?接下來,小編會為大家介紹使用國有土地使用證進行貸款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是否可以使用國有土地使用證抵押貸款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國有土地的範疇比較寬泛。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如果是國有出讓土地,屬於經營性的,包括商住、商業、工業、旅遊、娛樂等用途的,都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如果屬於公共設施、基礎設施用地,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比如教育用地,屬於教學樓、學生宿舍等部分不能抵押,行政辦公部分,經批准可以。出讓的高速公路用地也可以抵押。 如果是劃撥土地,經批准也可以,但銀行一般會把補辦出讓手續需要補交的出讓金扣出來。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抵押財產的範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首先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法律問題

1、無償取得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不能直接抵押。 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由於歷史原因,佔有和使用城鎮國有土地。上述企業對這類無償劃撥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更不能用劃撥土地作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前提。 房地產開發商或企業只有與政府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交足了地價款,獲得了土地使用證,才有資格合法地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予以抵押,以獲得銀行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助。沒有上述法律條件,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便無效。

3、抵押須有書面文件。 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簽訂抵押協議。因為土地使用權抵押往往涉及較大金額,任何口頭約定都是草率的和不嚴肅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權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訂出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一致的原則。 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權益隨之一併抵押。所以在簽署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時,應詳細列出地上建築物和附着物及其所產生的權益。

5、保險問題。 土地使用權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人應當對地上建築物辦理保險手續,並應在保險單上註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的期限應長於抵押協議的期限。

6、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應辦理登記手續。 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沒有建築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首先應到土地管理機構進行登記,然後到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築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則只需到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並辦理他項權利證書。

7、土地使用權抵押之前,應聘請評估機構評估。 一般情況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權,期望得到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貸款,而金融機構貸款數額的依據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所以在抵押之前,應請具有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予以評估,根據評估報告,抵押權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決策。

8、董事會的決議。 抵押人若是三資企業,在抵押之前須提供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定,股份有限公司須提供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

9、應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為了證實抵押人的主體資格,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實性,以及整個土地使用權抵押過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為了保障抵押權人的權益,抵押權人應聘請律師就抵押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10、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應辦理公證手續。 因為土地使用權抵押涉及的是不動產抵押,標的重大,所以在簽署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時,抵押雙方應到國家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手續。

11、處置抵押物時,應申請房地產管理機構予以協助。 抵押人在抵押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履行義務,或者抵押人在協議有效期間解散或破產時,抵押權人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抵押協議的規定處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權。在處理土地使用權時,抵押權人應當申請土地管理部門協助處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權,並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户手續。

12、抵押權的終結。 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的,應當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註銷抵押協議。

其實,我們在進行抵押貸款的時候,如果是國有出讓土地,是可以進行抵押貸款的,但是在進行使用國有土地使用證抵押貸款的時候,要注意無償取得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不能直接抵押,另外,在我們進行使用土地使用權,來進行抵押的時候,是應該辦理公證手續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