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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農民工保險比例是什麼

一、建築工程農民工保險比例是什麼

建築工程農民工保險比例是什麼

規費中各項所佔比重按人工費為基數% 税費前造價為基數 失業保險 20.26 生育保險 10.13 工傷保險 10.13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根據北京建委文件已經不再記取。

二、建築業農民工三大問題

1、欠薪事件多發

2014年,根據人社部、公安部等八部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該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然集中在建築施工企業。此次專項檢查中,共解決建築企業拖欠的農民工工資94.29億元,佔解決被拖欠農民工工資總額的86.61%。

另據“關注新生代農民工計劃”與北京行在人間文化發展中心聯合發佈的《當代建築業欠薪機制與勞資衝突調研報告》顯示,建築工人討薪維權全額結算比例僅為56.5%,甚至有8%的欠薪案例中,工人經過討薪行動仍舊分文未獲。

這源於工程發包環節多,持續時間長,很多工程要驗收之後才能給付工程款,導致從事建築業勞動的農民工經常無法及時足額拿到工資。建築業包工制度和產業鏈自上而下的‘晚付制’,是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重要原因。“晚付制”具體分為三個部分,建築公司先行墊付開發商工程款進行施工,包工頭先行墊付建築公司工程款進行施工,建築工人每月從包工頭處支取一定的生活費,足額工資只在工程結束後或年末統一支付。資金墊付是欠薪問題的根源。建築施工企業要想拿下項目,一般都需要先行墊付工程款。在實際操作中,很多開發商屢屢拖欠建築施工企業工程款,使得建築方既墊付了材料款,還沒辦法拿到工程款。由此以來,建築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就變得再自然不過了。

2、安全事故頻現

建築施工企業存在工程項目層層分包、轉包甚至資質掛靠等違法行為,導致施工安全監管不嚴和事故發生後責任分攤,從而使得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總包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乃至包工頭都對施工安全麻痺大意,更為重要的是幾乎在每一次建築業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中,工地的安全負責人都不在施工現場,甚至連安全員都不在現場。

建築業監理單位容易形成權力尋租現象。監理本來是受託於建設單位來監督總包單位工程施工質量與安全的,但卻利用手中的監督權向總包或勞務分包公司進行權力尋租,導致對工程安全與質量問題包庇縱容。當然,也不排除總包公司要求強行施工,以及勞務分包公司拒絕總包整改意見強行施工的現象。

3、工傷維權艱難

2013年底,《人民政協報》一篇題為《傷不起的建築工人》的報道,揭露了建築工人在工傷維權過程中遭遇的種種困難,引起全國政協領導的高度重視。2014年,全國政協就建築工人工傷維權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

調研結果顯示,由於建築業生產經營特點和用工方式的特殊性,建築工人的權益特別是工傷後的權益容易受到侵犯,工傷維權問題較為突出,其主要表現之一是工傷保險參保率低。相關統計顯示,目前,我國建築業從業人員近4500萬人,其中3600萬人是農民工,建築業從業人員參保比例不到四分之一。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因此,如果企業沒給職工上社保,就會採取各種措施和手段阻礙職工進行工傷認定,進而選擇私了或者逃避賠償責任。

建築農民工在發生工傷事故後,要獲得工傷賠償,首先,需要進行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當代建築業欠薪機制與勞資衝突調研報告》顯示,簽訂勞動合同並持有勞動合同原件的建築工人比例只有5.1%,沒有勞動合同的比例則高達95%(其中,簽字被收走的比例為8%)。

此後,還需走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待遇等相關程序。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工傷處理的程序達到10項。依據目前的法律規定與工傷處理實務的操作情況,正常程序全部走一遍,時長需1149天,也就是3年多時間。

日前,針對部分建築工人工傷保險參保率低、勞動關係確認難、工傷處理程序繁瑣等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住建部、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3600萬建築業農民工將納入工傷保險。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建築工程農民工保險比例”問題的回答。建築工程農民工對於開發商來説無疑是一個弱勢羣體,它們經常面臨欠薪事件多發、安全事故頻現、工傷維權艱難的問題。這需要社會的關注和國家對於農民工法律制度的完善。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