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有哪一些
環境污染民事訴訟3.32W
環境污染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即污染環境致人損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則無需對加害人的主觀過錯進行證明;加害人不得以自己沒有過錯作為抗辯。環境污染責任作為一種特殊的侵權責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現在其採用了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依無過錯責任原則,在受害人有損害、污染者的行為與損害有因果關係的情況下,不論污染者有無過錯,都應對其污染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
環保行政處罰時間規定多久執行結束
一、環保行政處罰時間規定多久執行結束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罰的,人民法院應當地六個月個執結。我國行政處罰法並未沒有明確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生效時間,但相關履行處罰決定和未按決定履行處罰義務應招致何種法律後果的條文均表明: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
-
畜禽養殖污染環境法律責任是什麼?
一、畜禽養殖污染環境法律責任是什麼?畜禽養殖污染環境法律責任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罰款,還有就是警告。根據《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
-
環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訴訟時效是幾年?
一、環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訴訟時效是幾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
第三人過錯環境侵權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一、第三人過錯環境侵權的構成條件是什麼?1、本條中的第三人是指被侵權人和污染者之外的第三人,即第三人不屬於被侵權人和污染者一方,第三人與受害者和污染者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隸屬關係,如僱傭關係等。第三人的過錯,是除污染者與被侵權人之外的第三人,對被侵權人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