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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抵押合同生效時間

辦公樓屬於不動產,因此辦公樓抵押可以適用不動產抵押的法律規定,那辦公樓抵押合同生效時間和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生效時間也就大體相同,那麼不動產抵押合同究竟何時生效,不動產抵押合同需要登記嗎?小編帶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辦公樓抵押合同生效時間

一、辦公樓抵押合同生效時間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不動產抵押合同屬於設立不動產物權的合同,因此,即使負有履行抵押登記義務的抵押合同義務人未辦理物權登記也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二、不動產抵押合同是否需要登記

1、《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擔保法》第四十二條: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3、《擔保法》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三、未經登記的不動產抵押合同抵押權是否設立

抵押合同是抵押權設立的原因,抵押權設立是合同當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結果,因此僅有抵押合同並不必然導致抵押權的設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如果義務人沒有履行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並沒有設立,因此,未辦理物權登記的,合同對方不能享有物權的優先受償權。

通過以上對不動產抵押的合同生效時間相關描述我們瞭解到,合同作為一種債權,自成立之日起生效,而不動產物權合同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並不影響合同效力,所以辦公樓抵押合同生效時間為合同成立之日。但是在這裏要注意不動產抵押合同未經登記是不能享有物權上的優先受償權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貴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