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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抵押合同的生效時間為什麼?

一、房地產抵押合同的生效時間為什麼?

房地產抵押合同的生效時間為什麼?

房地產抵押合同的生效時間為抵押合同登記之日起生效。當事人以房地產抵押擔保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房地產抵押注銷登記需要的資料是什麼?

1、土地房屋權屬證書

2、房地產交易合同申請表

3、雙方提供原房地產抵押合同原件2份

4、抵押權人同意解除抵押關係的書面證明,或司法裁定註銷抵押的文件原件1份

5、是單位的,提供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機關、事業法人登記證書等)或授權登記的文件資料,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利用房地產來進行抵押的話,那麼雙方當事人最好要簽訂抵押合同,這樣的話才是符合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的,而且合同要求生效的話必須是進行登記,登記的時候就可以使抵押合同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