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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越來越多的人在需要用錢時,選擇向銀行抵押不動產,在不動產抵押的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會簽訂《不動產抵押合同》,對違約責任等方式進行約定。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相關內容都有哪些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不動產抵押合同在成立時生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一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不動產抵押合同屬於設立不動產物權的合同,因此,即使負有履行抵押登記義務的抵押合同義務人未辦理物權登記也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二、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應當辦理抵押登記

抵押合同是抵押權設立的原因,抵押權設立是合同當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結果,因此僅有抵押合同並不必然導致抵押權的設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如果義務人沒有履行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並沒有設立,因此,未辦理物權登記的,合同對方不能享有物權的優先受償權

三、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而抵押權不生效。

抵押權屬於物權,物權為絕對權,即物權利人外其他所有人都負有不得干涉權利行使的義務,因為,絕對權的義務主體是如此眾多,法律要求物權的發生,變動必須履行一些特殊的程序(登記,交付)而能有能為外界所知,否則物權不能有效發生或變動。

綜上所述,一般抵押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就生效了,除非雙方另行約定了合同的生效時間。另外,小編提醒大家要注意,合同只是不動產抵押權發生的原因,物權的變動,產生需要履行其他的要件,如登記,交付。上面是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相關內容,希望通過小編的介紹,能夠對大家有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