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有哪些區別
先履行抗辯權與不安抗辯權雖然都是針對雙務合同中有履行先後順序的情況適用,但兩者之間的區別是較為明顯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辯權是由後履行一方針對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抗辯權,不安抗辯權是由先履行一方針對後履行一方將不會或不能履行債務而享有的抗辯權。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辯權行使的情況下,當事人雙方不僅要互負債務,而且雙方的債務應形成對價關係,這樣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才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而在不安抗辯權行使的情況下,當事人雙方雖然要互負債務,但法律並未強調雙方所負有的債務應當具有對價性一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辯權並不僅僅是針對後履行一方不履行行為作出的,抗辯與後履行一方的行為之間並不一定具有相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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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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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生效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什麼
合同生效必須具備:(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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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買賣合同有效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車輛買賣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但是需要買賣雙方辦理車輛所有權變更手續,買方才獲得車輛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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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要件根據我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相關規定,動產買賣合同生效的要件以交付為生效,要件而在我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中關於交付我們的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了四種交付,他們分別是現實交付簡易交付指示交付,以及佔有改定。所謂現實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