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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員工辦入職手續當天上班嗎?

一、新員工辦入職手續當天上班嗎?

新員工辦入職手續當天上班嗎?

一般入職之後就開始算上班,但是具體的上班時間規定要根據每個公司的規定來看,一般是入職當天就會安排工作,也有的公司是入職之後的第二天才開始上班工作。不過一旦建立起了勞動關係,工作單位就必須要支付工資給員工。

入職程序:

1、填寫《員工履歷表》。

2、發放向新員工介紹公司情況及管理制度的《制度彙編》,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絡瞭解進一步情況。

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4、確認該員工調入人事檔案的時間。

5、向新員工介紹管理層。

6、帶新員工到部門,介紹給部門總經理。

二、入職後試用期是多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勞動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條款?

根據《勞動法》第19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根據《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22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

綜上所述,新員工被公司錄用後,會到公司辦理入職手續,這樣雙方建立勞動關係,可以在當天上班瞭解工作內容,具體看公司的規定。辦入職的重要一步就是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入職後一個月公司還沒有簽訂合同,從第二個月開始應當支付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