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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要提供以下證據:
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其他證明對房屋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據。
2、房屋租賃合同
3、如轉租要提交證明轉租合法性的證據。
二、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證明出租人履行合同情況的證據,如是否已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交付時房屋的狀況等證據。
2、證明承租人履行合同情況的證據,如交付保證金或押金、租金、物業費、水電費等的票據等。
3、承租人對房內設施進行添附的證據。
4、訴訟請求中有具體請求數額的,應提供計算的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要提供哪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