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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訴訟的證據患者需要提供哪些?

在發生醫療糾紛的時候,通過訴訟的方式是解決的方式之一。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最重要的就是雙方要有足夠、充分的證據。用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主張以及訴訟請求。患者和醫療機構都需要提供證據。下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患者應該提供的證據。

醫療糾紛訴訟的證據患者需要提供哪些?

醫療糾紛訴訟的證據患者需要提供哪些?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患者身份證複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證及户口簿複印件;以證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況。

2、病歷資料複印件,包括患者門診病歷、住院志(入院記錄)、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出院(死亡)小結等;這些證據如果醫療機構以種種理由不予複印,患方可申請法院吊取證據。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如工資單或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無業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包括相關的醫療費單據、護理費單據、營養費單據、交通費單據;如患者傷殘,需提供殘疾等級證明和殘疾用具費單據;如患者死亡,需提供喪葬費單據,傷殘和死亡都應提供患者實際撫養的、無其他生活來源者的户籍證明及無業證明;

5、其他,如有關專家的意見、證人證言、鑑定結論、醫學文獻資料等。證據必須註明證據的來源;書證須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或節錄本。

6、如患者委託律師代理醫療糾紛,則提交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並註明代理權限

在醫療糾紛訴訟中,一般處於弱勢地位的都是患者一方,醫療機構一般掌握的訴訟的全面信息以及訴訟的很多重要證據。所以,在醫療糾紛中,患者一定要注意保存相關的證據以及相關的重要材料,這樣才訴訟的時候才不至於處於被動地位。如果你還需要了解醫療糾紛訴訟的注意事項等內容,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