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租賃

租賃耕地上房屋合同有效力嗎?

一、租賃耕地上房屋合同有效力嗎?

租賃耕地上房屋合同有效力嗎?

租賃耕地上是不可以擅自建房的,因此在耕地上擅自修建的房屋屬於違法房屋,不可以進行交易,所以房屋合同效力歸為無效。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二、土地租賃協議的法律效益有哪些?

土地租賃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從如下幾個方面考慮:

第一,雙方當事人是否完全行為能力人;

第二,出租方是否具有土地出租權;

第三,協議內容是否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第四,協議內容是否侵害他人利益, 是否侵害國家集體利益;

第五;協議內容是否違反國家法律規定

三、土地租賃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主體資格,審查產權證上記載的權利人與出租人是否一致。

租賃期限,註明租賃起止日期和租賃年限。

土地信息,列明租賃土地的名稱、位置、面積、質量等級。

四、土地租賃協議的期限是多久?

在土地租賃合同期限方面我們國家是有名聞規定不能超過多少年限的,而超過部分將視為無效。但是可以在期滿過後在此租讓土地。而我國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但是這中規定在現實生活中遭到了很多人的吐槽,認為是不恰當的。因為二十年可能太短了一些。所以受剛才我們説到的土地出租一百年那是不合法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房屋的租賃合同,一般是建立在不違反法律的條款才能確定有效,如果違反了我國的土地法管理條款,那麼不僅雙方的合同沒有效力,而且對於雙方的權益也會受到重大的損失,所以, 在處理的上面就要遵守法律的規定,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