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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有效力嗎?

違建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有效力嗎?

一、違建房屋租賃合同法律有效力嗎?

違建房屋租賃合同沒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應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房屋租賃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

3、住房用途: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7、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8、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雙方可以協商變更。

綜上所述,房屋是違章建築的話,承租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違章建築本身就是違反了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取得房屋產權和建造資格,這樣的房子不可以出租。承租人對此不知情的,因為解除合同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對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