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仲裁管轄有效力嗎
一、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仲裁管轄有效力嗎?
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仲裁管轄具有法律效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房屋租賃產生糾紛時通過仲裁解決糾紛。
《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二、房屋租賃合同怎麼寫?
出租房屋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一致協商,並且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的相關事宜做協議如下: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置位於_________,出租房屋的面積總共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第一年租金為 元;以後每年遞增 %.租金一年一付,乙方應於每年 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租金。
4、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財物押金 元,履約保證金 元,該費用在合同履行完畢後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結算,若乙方依約履行,該費用全部退還乙方。
5、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該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7、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8、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9、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逾期繳納房租的。
10、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2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1、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4、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比訴訟的週期短很多,而且仲裁機構實行的是一裁終局制,但是,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或出租方對仲裁機構的仲裁結果有爭議的話,是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仲裁裁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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