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商品房的條件都有哪些
商品房的預售,其實也就是銷售期房,這與現房銷售是不一樣的。雖然都是會產生一定的風險,但預售商品房的風險是要遠遠大於銷售現房的風險。另外,出於交易安全的考慮,我國也要求預售期房必須要先符合規定的條件。那究竟預售商品房的條件是什麼呢?下文中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預售商品房的條件是什麼
商品房預售的法定條件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未經抵押;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開發商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應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立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
(四)同金融機構已經簽訂預售款監管協議;
(五)經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明,向境外預售商品房的,應當同時取得向境外銷售的批准文件。
二、預售商品房的權利如何交付
預售商品房的權利交付是指預售合同當事人共同辦理預售商品房的過户轉讓申請手續,預購人申領預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後,預售商品房的所有權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轉移給預購人。
預購人按預購商品住宅合同規定,驗收預購商品房符合合同約定要求後,取得對該購買的商品住宅的佔有和使用的權利,但是購房人還未取得該商品房的所有權。因此,購房人還不能對自己購買的商品房具有完整的權利,在購買人轉讓所購買的住房時,還應書面通知開發商;開發商在處理債務糾紛或人民法院因訴訟對開發商的預購商品房採取查封、扣押等措施限制時,若該預售商品房的所有權未轉讓給購房人,購房人的權益將受到損失。
但是房屋預購人與房地產開發商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預售房過户申請,從過户轉讓之日起,該購房人即取得了該購買的商品房的所有權,即對該商品房的所有權及其佔有面積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房產開發商全部轉移給購房人,購房人對所購買的房屋有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任何人不能干涉,這才是真正意義的商品房的權利交付。
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不管是購買期房還是現房,購房者都應該對開發商的售房資格作出審查,同時也要了解清楚是否符合了規定的售房條件,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自身的風險,對保護自身利益也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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