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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條件有哪些?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同於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將兩者混淆起來,未建好之前出售需要辦理的是預售許可證,而實際辦理這個預售許可證的,也是需要開發商滿足相應的條件。那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條件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條件有哪些?

一、什麼是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進行現房銷售的標誌,否則房地產開發商的銷售行為是無效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進行期房銷售的標誌,否則,房地產開發商的預售行為同樣是無效的。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區別在於各自取得的條件不同。

二、辦理預售許可證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我國對商品房預售許可核准的條件規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除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多層建築已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層建築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體工程;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登記時,除應當提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標準地名批准文件、拆遷户安置情況説明和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的證明文件。

上述五點為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相應條件,其中前三點規定於《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中,後兩點規定於《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七條四到六款,“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複印件)及資料: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佔工程建設總投資的比例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工程施工合同及關於施工進度的説明;

(六)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説明預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並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在辦理過程中,開發商應該應該注意滿足規定的條件,只有在具備了上述條件之後,開發商才可以向房產主管行政部門提出預售許可申請。關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條件”的內容,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