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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的條件包括哪些

一、商品房預售的條件包括哪些

商品房預售的條件包括哪些

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即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我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10條明確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本文所稱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與承購人就轉移在約定時間內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及商品房暫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支付商品房價金等事宜所達成的書面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開發商向消費者預售房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商品房預售人(開發商)必須已經向政府主管部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房地產開發商必須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預售人方能預售房屋給預購人。

4、商品房預售人(房地產開發商)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5、商品房預售人(房地產開發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6、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7、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

二、商品房預售的條件是什麼

商品房預售須具備下列條件:

1、預售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營業執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已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手續;

4、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時間;

5、七層以下的達到主體工程封頂;七層以上的,主體工程須建到工程預算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層數;

6、已在項目所在地商業銀行開設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户;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地產開發商只有符合以上條件,才能向預購人預售商品房,否則開發商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購房者也買不到該商品房。因此,購買商品房時,您一定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作出理性的選擇。若是您遇到了任何疑問或者糾紛,都可以向專業的律師諮詢,讓律師幫助您有效地解決問題。

標籤:商品房 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