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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延期收房該如何處理

購房者延期收房該如何處理

一、購房者延期收房該如何處理

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購房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收房的,視為開發商已交付,開發商不會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房屋損壞風險由購房者承擔。購房者延遲收房甚至是拒收房屋的行為如果給開發商造成了損失,開發商可以委託專業的房產律師來處理向購房者追責的相關事宜。

當然,以上後果是在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產生的,如果合同有另外約定的,依其另外的約定處理。

二、業主可推遲多久去收房

推遲多久收房都是可以的,沒有時間限制。

1、業主可與開發商溝通商議,確定延期幾天,並説明具體原因,開發商能理解。

2、但是一般來説,延遲收房時間超過三個月,開發商會默認業主已經收房,因此這點需要和開發商明確。

3、此外,如果是由於業主自身的原因而延期收房,那麼房子的物業費還是要交的。另外,對於房屋的保修時間,從開發商規定的時間開始計算。

三、購房者有正當理由拒收的情形有哪些

1、交房時未提供交付使用許可證或房產證;

2、交房時未提供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説明書;

3、交房時購房者認為房屋質量存在問題並有證據證明或經鑑定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

4、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的。

存在以上情形時,購房者拒收房屋,視為開發商延期交付,應承擔延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還有要注意的是,為了不繳納物業費,有些人買房後故意延遲接房或接房後不入住,使房子成為空置房。雖然未接收新房導致房屋空置,但小區衞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綠化等費用也需要一分不少的支出。作為小區居民有義務繳納物業服務費,不應以此作為拒繳物業費的理由。

綜上可知,買房交房業主可以選擇推遲收房,但是對業主自身會不利。一般交房有一個時間段限制,如果超過那個收房時間的話,開發商會默認業主已收房,如果之後再發現房子存在什麼問題的話,想要開發商維修,開發商的積極性會大大降低,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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