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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購房常見糾紛該如何處理

有過購房經歷的人都清楚,在實際購買商品房的時候,其實會產生很多的糾紛、問題,而要是不能及時對這些糾紛進行處理的話,損害的往往都是購房者的利益。那現實中,商品房購房常見糾紛該如何處理才好呢?下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商品房購房常見糾紛該如何處理

(一)關於購房面積的糾紛

房屋買賣中,購房者經常就實際房屋面積與合同書中規定的面積之間的誤差與開發商發生糾紛,若購房者此時對所購的房屋進行了裝修,法律上將購房者這種裝飾裝修行為認定為同意接受合同中有關房屋面積增減部分,購房者只能聽從開發商的擺佈。因此,購房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合同中涉及面積的條款搞清楚後再簽訂合同。

關於面積誤差問題,買賣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應該約定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存在一定範圍(如3%)內的誤差,不視為賣方違約,但雙方應按實測面積和合同約定的單價重新結算,多退少補;若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一定範圍(如3%)應視為賣方違約,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關於房屋質量的糾紛

與房屋面積糾紛相比,房屋質量糾紛在認定賣方違約責任上較為明晰一些。目前國家對《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各項內容已作了明確規定,購房者必要時可請建築質量監督部門進行實地檢查。

(三)關於物業管理方面的糾紛

物業管理是購房者長期面臨的一個問題,購房者(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的糾紛涉及許多方面,尤以繳費的多少為最常見。

對於購房者來説,首先要明確的物業管理不同於過去住宅區的房管,購房者在完成購房手續後入住前,要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公約,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享受管理公司提供的各項服務。

在簽訂管理公約時,購房者一定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購房者應該清楚自己是簽約的主體,是合同的一方,完全有權利修改管理公約的有關條款,並且有權利保留和選聘新的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但是在實際生活中,許多購房人不知道自己具有哪些權利和義務,誤認為管理公約是不可修改的,管理公司也是不能更換的。關於維修基金和管理費用的支付,更是不知如何處理是好。

購房者應保留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選擇權。雖然在入住前簽訂管理公約時購房者無法立即選擇物業管理公司,但保留在一定期限(如1年)後選擇新的管理公司的權利,以使損失減小到最小程度。

而小編在上文中主要為大家介紹了其中三種,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針對不同的購房糾紛,實際採取的處理措施是不同的,這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同時購房者也要學會舉一反三才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