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勢締約是合同法
法律2.95W
合同法中的締約上過失責任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如果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和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以及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實踐中,主要適用以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如果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和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以及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實踐中,主要適用以下情形:一、要約人錯誤地撤銷要約。它指要約人撤銷不能撤銷的要約或者未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撤銷要約,而受要約人已經對要約產生合理信賴並且因要約的錯誤撤銷而遭受損失,應承擔締約上過失責任。二、合同在實質上不成立。它是指合同在表面上已經成立,但實際上當事人之間並無合意,或者雖有合意,但未滿足特定的形式要求,例如要物行為中標的物並未交付、要式行為中尚未滿足特定的合同形式,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如果相對方已經產生合理的信賴,則對合同不成立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信賴所遭受的損失,即承擔締約上過失責任。三、締約之際未盡通知義務而致相對方遭受損失。如甲乙商談購買乙的一幅名畫,雙方約定甲於某日前往乙處察看,然而乙已於數日前就將該畫售與他人,使甲蒙受損失,乙應對甲之損失承擔締約上過失責任。四、締約之際未盡保護義務、保密義務而致相對方遭受損失。因合同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而被確定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當事人一方因信賴此合同有效而蒙受損失,有過錯的當事人所負的賠償之責也可視為締約上過失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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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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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房產糾紛怎麼辦,這裏我來告訴我大家房地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1、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羣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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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關於喝醉酒犯罪未遂判幾年這要看觸犯的是什麼罪名。當事人醉酒犯罪未遂,其中醉酒不影響量刑,但犯罪未遂會比照既遂從輕或減輕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條規定【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23條規定【犯罪未遂】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