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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遺囑並存如何認定效力

法律2.79W
多份遺囑並存如何認定效力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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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遺囑並存如何認定效力

第一,不符合法定條件和形式的遺囑無效,首先予以剔除;第二,對於符合法定有效條件的多份遺囑,處分財產不同,內容不衝突的均為有效條款;內容衝突的,則以形成時間比較晚的遺囑為準;第三,在所有遺囑中,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例如之後形成的自書遺囑與在先形成的公證遺囑有衝突的,依然以公證遺囑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