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試用期無故解僱員工勞動法

法律3.09W
試用期無故解僱員工勞動法
試用期單位能解僱員工嗎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