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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籤合同該如何要工資

法律3.31W
沒有籤合同該如何要工資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沒有籤合同該如何要工資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沒有籤合同該如何要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公司又不支付工資,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跟老闆協商解決;
2、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解決;
3、到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該程序是專門為了解決勞資糾紛的,而且不要繳納任何費用。未簽訂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時,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不僅可以追討拖欠工資,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4、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該勞動仲裁委員會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
建議你及是維權,不要過了時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