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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小廠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工資?

一、私人小廠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工資?

私人小廠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工資?

一般來説,碰到這種情況,可以參照以下方式維權:

1、首先同單位協商解決,這樣最快;

2、如果確實不能協商解決,單位又拖欠工資不發,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

3、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二、企業未簽訂勞動合同都有哪些賠償

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

1、可以協商的方式解決。可自己跟廠裏協商,也可以介入第三方跟對方協商;

2、到對方所在的勞動執法監察大隊去舉報;

3、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對方索賠;

4、經過勞動仲裁不能解決問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方。對方拖欠工資若嚴重影響自己的生活或生產經營的,符合其他條件還可以申請先予執行。

法律依據

我國《勞動合同》第三十條【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説《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簽訂勞動合同是十分的重要的,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如果是未籤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祕密或竟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的約束,此時也是一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