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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變更核准意見書填寫怎麼寫?

商標2.45W

一、企業名稱變更核准意見書填寫怎麼寫?

企業名稱變更核准意見書填寫怎麼寫?

報送機關 登記機關

原企業名稱 企業名稱

集團名稱 集團簡稱

住所地 企業類型

註冊資

本(金) 萬元

經營範圍

擬變更名稱企業名稱

集團名稱 集團簡稱

備選名稱企業名稱

集團名稱 集團簡稱

投 資 人

姓名或名稱證照號碼

企業登記機關的審查意見:

(報送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二、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流程

要向工商局提出名稱變更申請,並且到工商局做“企業名稱查核和核準”,查看更改的名稱有沒有別的企業在使用,如果沒有別的企業使用,工商局會出具一個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

拿到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之後,還需要辦理下面的事項:

1、持工商局的變更通知書、公司同意變更企業名稱的的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營業執照正副本到工商局註冊分局註冊,換髮新的企業營業執照。

2、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單位介紹信到公安局批准的機構雕刻企業用章。

3、分別持新換髮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地税局、國税局、社會保險等部門、當地開户銀行進行組織機構代碼變更、税務登記證、銀行信息、社會保險證等相關手續變更。

三、商標專用權質押的準備工作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申請前,應作好認真仔細的準備工作,尤其對於質權人,更應認真仔細地調查清楚債務人的償債能力,出質商標的權利狀況等內容,具體準備工作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質押商標的權利狀況和價值進行認真、徹底的調查和評估

1:質押商標的價值

2:出質人應當是質押商標的合法所有人

3:出質商標應當是有效註冊商標

4:在先是否辦理過質押登記或被人民法院採取了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5:質押商標在質押前許可他人使用的情況

6:是否存在可能導致商標權利喪失的確權案件或訴訟或權屬訴訟

(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和/或出質人簽訂質押合同及其從屬的主合同,合同內容完整,並符合法律規定

質押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質押條款,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4:質押擔保的範圍;

5:質物移交的時間;

6: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如果企業要變更名稱,則需要按照上文所提到的流程進行辦理。主要是行為人有地方不明白,可以到當地的專業機構尋找專業人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