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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沒簽勞動合同沒工資單該怎麼維權

一、工作一年沒簽勞動合同沒工資單該怎麼維權?

工作一年沒簽勞動合同沒工資單該怎麼維權

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要求進行相應的賠償,並要求補繳社保,如果雙方協商不一致,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併要求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因為用人單位需要自用工之日第一天起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最遲不能超過1個月。如果超過1個月沒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工作一年沒簽勞動合同沒工資單也不要着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沒簽勞動合同主動離職有補償嗎?

主動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是不給經濟補償金的,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後一個月未籤勞動合同的,不管是什麼原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都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如果是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不會獲得任何補償金。如果單位因勞動者未上班,以曠工名義解除勞動關係。要證明勞動者存在曠工的事實,所以只要是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的,一般都會面臨支付勞動者雙倍賠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