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假釋從刑罰執行之日起計算

法律1.46W
假釋從刑罰執行之日起計算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假釋和緩刑算是執行刑罰嗎

假釋與緩刑都是受刑法期間的一種方式,但是在性質等方面有所不同。

1、性質不同。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而緩刑是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2、接受刑罰不同。假釋在假釋之前需要服刑一段時間,表現良好,才能獲得假釋;而緩刑不用到監獄服刑,是在獄外服刑。

3、在結束時刑罰的不同。假釋是對犯罪分子有條件地提前釋放,同時,國家並不排除對其繼續執行尚未執行的那部分刑罰的可能性。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一般在緩刑期間無過錯,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