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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性賠償消費者四倍

法律1.33W
懲罰性賠償消費者四倍
消費者主張懲罰性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消費者權益保護中懲罰性賠償金的適用一般應具備如下條件:

1、適用懲罰性賠償金的法律關係的主體是經營者和消費者。消費者是請求權的權利主體,經營者是懲罰性賠償金的義務主體,其它人不能成為懲罰性賠償的主體。

2、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

3、懲罰性賠償以消費者有實際損失為要件。這裏的問題是如何認定消費者的實際損失。筆者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要支付一定代價,如果支付一定價金所得到的商品或者服務是不真實的或者質量有瑕疵時,他本身就受到了損害,包括物質損失、精神損害以及其他無形的精神損害,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金。

4、必須由受欺詐的消費者提出雙倍賠償的要求。因為民事責任的承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如果消費者沒有提出該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職權主動追究經營者雙倍賠償的責任。

綜上所述,消費者和商家訂立買賣合同,如果商家發生嚴重違約,對消費者權益造成侵害,其有權主張懲罰性賠償。在合同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裏面,都有相關的條款,其中合同法主要是明確發生違約,收取定金的一方要返還雙倍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