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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Z先生成功拿回浙江紹興某商品房定金2萬元

2021年7月17日,Z先生前往紹興某樓盤看房。售樓部銷售氛圍火熱,銷售人員也表示項目很熱銷,需要搶購。Z先生被現場的氛圍所感染,雖然對項目還不是很瞭解,但覺得這麼多人搶購,一定還不錯,所以產生了認購意向。隨後在銷售人員的安排下交了2萬元錢,簽署了認購書。
回家後,Z先生在官網上查詢該樓盤的備案信息,發現認購數量寥寥無幾,根本不像現場表現得那麼火爆。這時Z先生才反應過來,是開發商在製造搶房氣氛,以達到讓購房者快速下定的目的。為了穩妥起見,Z先生決定要詳細瞭解該項目,結果發現自己認購的房屋處於抵押不可售狀態。但開發商銷售並沒有告知Z先生抵押情況。Z先生找到開發商,希望其給一個合理的説法。開發商一直推諉搪塞,Z先生很不滿,於是決定不再認購該物業,希望開發商退回定金。但開發商堅持抵押情況已告知,自己不存在過錯,按照認購書約定,屬於Z先生違約,定金不予退還。為了拿回定金, Z先生嘗試了各種辦法,到售樓部協商、投訴,甚至大鬧售樓部等,但都未能如願退回定金。就在Z先生一籌莫展的時候,遇到了我們團隊,並最終決定委託我們幫其追回定金。
9月8日,我們接受委託,後,立即介入,收集證據,找準切入口,直擊痛處,與開發商周旋。經過短短十日,開發商就答應退款,併為Z先生辦理了退款手續。11月5日,Z先生收到了全部退款2萬元。

委託人Z先生成功拿回浙江紹興某商品房定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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