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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L女士姐妹成功退回廣州某使用權公寓定金共10萬元

2021年11月24,L女士姐妹二人前往廣州某樓盤看房,期間,銷售人員不斷以樓盤利好消息勸説二人購買。倆人有意認購,各支付了1萬元款項以獲取該複式公寓底價,隨後又在銷售的催促下各自支付了4萬元款項。此時,兩人共計向開發商支付了10萬元款項,倉促的在銷售準備好的認購書上籤了名。
回到家後,兩人才想起仔細閲讀認購書,這才發現所簽署的是《認租書》,兩人立馬上網查詢該樓盤信息,發現該樓盤根本不能辦證,而且該公寓是商業用地,根本不能居住。姐妹兩人是奔着買房常住的,但現在實際就是付了幾十年的租金,租了一個長租公寓。這讓倆人完全無法接受,於是找到開發商要求退回自己已交款項。但開發商表示兩人已簽訂認租書,且認租書上明明白白的寫着二人是在“已清楚該物業所在區域及所在樓宇的現狀”的情況下才認租的,就應該履行認租義務,否則將沒收所交款項。陳女士氣憤不已,看房時銷售故意隱瞞信息,自己連認購書都沒有看就被銷售催促簽名,最終卻變成了自己的錯,還要損失定金。L女士姐妹多次前往售樓部要求退回已交款項,雙方鬧得非常不愉快,可是依舊沒有得償所願。至此,為了拿回定金,兩人決定委託我們團隊幫其追回款項。
11月30日,我們接受委託,後立即派出專業人員進行取證,迅速制定有效方案,介入處理。不到半個月時間,開發商就答應退款。12月18日,L女士姐妹分別收到退款。在短短20日內,就幫L女士姐妹追回損失,我們的專業高效得到了兩人的高度讚揚。

委託人L女士姐妹成功退回廣州某使用權公寓定金共10萬元

一般情形下開發商是不同意退還定金的,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本團隊專業辦理房地產案件,有大量成功退定金案例,將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制定專業高效的解決方案,可以風險代理,根據案件結果,成功後才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