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試用期剛過辭退員工要怎麼賠償?

一、試用期剛過辭退員工要怎麼賠償?

試用期剛過辭退員工要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開除、解僱勞動者,關於賠償金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違反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

2、用人單位有相關合法依據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並且如果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3、如果勞動者存在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被辭退有工資嗎

有。有上班即可獲得相應勞動報酬。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需要按照具體的情況決定是否需要支付賠償金,如果勞動者違反規定不需要支付賠償金,如果勞動者沒有理由就辭退一般需要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