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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

單位在員工試用期內辭退員工是需要賠償的,除非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不用賠償。試用期不滿六個月的,公司決定辭退員工時,要補償員工半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説如果在這家公司實習了一個月、兩個月或者六個月,只要公司辭退,都應當賠償半個月的工資。試用期員工也是享受和正式員工相同的待遇的。

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