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三十五條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單位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單位,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證券交易成交額累計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 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累計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 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 多次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的;
(五)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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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九條[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或者偽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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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認定
一、“未公開信息”的認定問題根據刑法對利用未公開信息罪罪狀的描述,具備主體資格的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從事非法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構成該罪。該條文采用了排除性的方式,把內幕信息以外的適格主體利用職務便利所獲取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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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立案標準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四百張(枚)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在出售假幣時被抓獲的,除現場查獲的假幣應認定為出售假幣的數額外,現場之外在行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獲的假幣,也應認定為出售假幣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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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量刑標準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