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概念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5.13K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是指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人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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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運用資金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界限從犯罪構成上來看,本罪與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區別在於:其一,兩罪的客觀行為表現不同。本罪是違反國家相關規定運用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以及其它一些公眾資金的行為,而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則是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户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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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屬於結果犯,即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必須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才構成本罪,否則,即使行為人實施了前述行為,也只能按一般違法行為處理,依據情況追究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此外,司法實踐中也必須將本罪與預測錯誤區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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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貨幣罪概念
變造貨幣罪,是指對真幣採用挖補、剪貼、揭層、拼湊、塗改等方法進行加工處理,改變貨幣的真實形狀、圖案、面值或張數,增大票面面額或者增加票張數量,數額較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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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立案標準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二)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