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屋的納税人是誰

在公民自主擇業和創業的過程當中,每個人都不斷的在社會生活當中找到了一條適合自己的生存之道。比如有很多人賴以生存的經濟來源就是房屋出租。其實有些時候租客每天接觸到的房東也不一定就是該房屋的所有者,也有可能是全部向其他人租賃下來的。所以在這裏涉及到的一個問題就是,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屋的納税人是誰?

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屋的納税人是誰

一、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屋的納税人是誰?

出租房屋的土地使用税,由土地產權所有者繳納,按實際佔地面積×該地單位税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二、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範圍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規定: 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2、《國家税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税地[1988]15號)規定:

(1)關於土地使用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關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土地的解釋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土地,是指在這些區域範圍內屬於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

(2)關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解釋 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 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 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關於徵税範圍的解釋 城市的徵税範圍為市區和郊區。 縣城的徵税範圍為縣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鎮。 建制鎮的徵税範圍為鎮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由上述規定可知,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鎮和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而應該是土地的實際所有權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的。也就是説,如果房東從事出租房屋這項業務的時候也是向其他人租借的土地和房屋,那房東也不是屬於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土地使用税的相關法律規定小編就給大家介紹到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