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徵收時,出租的土地使用税誰交
一、土地使用税徵收時,出租的土地使用税誰交
當租賃雙方在租賃土地的時候,對於土地使用税沒有做任何明確的約定的時候,是可以根據相關的法律,進行分派的,一般來説是需要由承租人進行承擔的,當然如果有約定,則按照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納税義務人,是使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華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及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户及個人也是納税人。
二、納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幾類:
(一)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
(二)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税人;
(三)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税人;
(四)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按照此規定,土地使用税應當由土地實際使用人繳納。具體地講:如果屬於應税土地使用税的單位和個人出租土地的,那麼應當由出租人繳納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單位出租土地的,那麼應當由承租人繳納土地使用税。
我國的公共使用用地和宗教用地不需要繳納相關的土地使用税,其他的單位和個人在使用時。應根據地區、當地税費標準、使用面積計算相關的税費,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向當地的税務機關進行登記申報,按期繳納相關的土地使用税費。
-
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讓金是一個意思嗎
一、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讓金是一個意思嗎不是。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
-
濟寧地區土地使用税如何計算?
一、濟寧地區土地使用税如何計算?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調整為:一級土地8.00元/平方米,二級土地6.40元/平方米,三級土地4.80元/平方米。縣級市(兗州市、曲阜市、鄒城市)一級土地為6.00元/平方米。縣(泗水縣、微山縣、魚台縣、金鄉縣、嘉祥縣、汶上縣、梁山縣)...
-
經濟適用房買賣後是否變為商品房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
-
江蘇省土地使用税2021是什麼?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依法納税是我們的義務,我們知道義務是強制的必須履行,對於存在有逃税、偷税、騙税的行為,如行為惡劣後果嚴重可能會處罰刑法分則中的相關罪名。江蘇省土地使用税進一步實施保證了江蘇省政府的財政收入,有利於政府發揮對經濟的宏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