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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住房樓土地使用税由誰繳納?

土地使用税是由使用國家土地的個人或單位繳納的,它根據實際土地使用面積來計算。我們所熟悉的住宅、商業大樓等建築所使用的土地都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我們知道,城市中有許多用於出租的住房,那出租住房樓土地使用税由誰繳納?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出租住房樓土地使用税由誰繳納?

一、出租住房樓土地使用税由誰繳納?

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繳納。

對於擁有土地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擁有者納税。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者納税。租賃的土地根據租賃按雙方約定交。

的納税人:

1、擁有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税人。

2、擁有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税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税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承租人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土地使用税應由土地的實際使用者繳納。土地使用税的標準並不是固定的,各地可以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制訂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一些經濟較為落後的地區還可以適當降低土地使用税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