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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城鎮土地使用税有什麼規定?

我國的土地使用税徵收,根據城市、鄉鎮等不同等級有不同的徵收標準和納税金額。一般來説,無論單位還是個人,使用國家的土地都要依法納税。根據城市大小,税率具體為多少由其自行決定。本文主要針對無錫城鎮土地使用税。那麼無錫城鎮土地使用税有什麼規定呢?

無錫城鎮土地使用税有什麼規定?

一、無錫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的通知》、無錫市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的通知》精神,經江蘇省財政廳和江蘇省地方税務局核准,無錫市城鎮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級分為四等:一至四等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税單位年税額每平方米分別為14元、9元、6元、4元。具體劃分標準見附件。

二、開發商土地使用税繳納時間

在我國目前的土地管理模式下,土地的所有者為國家,集體土地的所有者為集體所有,單位和個人只有交納了土地出讓金後或從其他已經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手中購買才能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而集體土地只有在辦理流轉手續轉為國家所有後才能交易,因此,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為土地的使用者,而不是土地的所有者。

開發商土地使用税繳納的截止間為按合同約定交付給業主的次月。如果按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業主未接房,那麼業主就未成為實際使用者,因此對於未接房的土地使用税,仍然要由開發商承擔繳納。如果當地税務要求開發商截止繳納土地使用税的時間為給業主辦理產權證上的時間,那是無法規依據的。

三、免徵土地使用税

1、企業關閉、撤銷、搬遷後,其原有場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税務局批准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2、企業範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尚未使用的,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税務局審批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3、納税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税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税務局審核,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税務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税務局審核,報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審批。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税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徵土地使用税。

以上就是關於無錫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全部規定。通過本文,我們可以知道,無錫土地使用税的徵税標準是根據土地等級來劃分的,等級越高,納税數額越大。開發商需要在次月繳納土地使用税還有免徵土地税,包括企業關閉、範圍內的佔地未使用、納税人有經濟上的困難等情況。